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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网 仪表文件】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《意见》指出,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、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。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,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,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,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意见》提出目标任务:到“十四五”时期末,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、培养体系更加完善、岗位使用更加合理、评价机制更加科学、激励保障更加有力,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,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、素质稳步提升、结构持续优化、收入稳定增加,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%以上,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/3,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%。力争到2035年,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、素质大幅提高,高技能人才数量、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。
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五项措施:包括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;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;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;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;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。
在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: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;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;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。
在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: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;健全职业
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;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;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。
在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: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。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、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、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。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。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。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、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,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,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、青年五四奖章、青年岗位能手、三八红旗手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,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。
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。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,注重做好党委(党组)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。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。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、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、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。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,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。按照有关规定,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。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,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、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;加强政策支持;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等三项保障措施。